磋商公告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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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的招标代理工作,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就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

2、采购内容: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的对工程、物资、服务等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购人对入选代理公司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评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将中止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郑州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且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具有原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具有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完成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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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201611日以来具有三甲医院项目代理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招标师证,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4、供应商若存在以下情形,将禁止参加本项目磋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信用中国”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

5、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9 26日至2018930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北京时间),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门诊楼三楼运营管理部318室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中央投资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经营场所房产证或与房屋所有人(须提供房产证或其他相应证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01611日以来三甲医院项目代理服务业绩合同。

2)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招标师证、职称证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

备注:以上要求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采购人拒绝供应商借用或挂靠他人单位资质报名,一经发现,取消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

2、其他有关事项: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方可领取采购文件,采购人不向供应商解释未通过原因,不退还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文件。采购文件到运营管理部领取。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网站》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六、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人: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阜外大道1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371-58680092

日期:201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