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我院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10学分,Ⅱ类学分15学分。
一、8月上旬在院周会和院办短信的形式通知拟晋升高级职称人员交继续教育证书,审核、登记、签章后,送省医学会审验,审验后发放给个人。
二、8月下旬通知全院的医、药、技卫生技术人员,9月份以科室为单位交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三、调整打印各科室人员名单。
四、按科室逐人审核学分证书,合格者进行登记、签章、标记科室、存放资料、签名(负责人姓名、电话、合格人数)等。
五、联系河南省医学会继教部,确定审验时间,按时送审。
六、审验后将学分证书发放给各科室负责人,学分资料存档。核对人数并签名。
七、统计本年度学分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