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公示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单位 价格 说明
超细导管镜 3317000029 包括泪道镜、乳腺导管镜、直接眼底镜。 330.00 原3317000028取消
支气管镜 331700029 288.00
超声刀辅助操作 331700003 包括超声输出、超声高频双输出集成系统的辅助操作。 刀头、连线、手柄 100.00
使用氩气刀加收 331700005 240.00
微动力系统辅助操作 331700006 刀头、刀片、锯片、钻头、磨头、管路 100.00
神经外科手术导航系统 331700009 1800.00
高频手术设备辅助操作 3317000010 包括单极、双极高频电外科设备的辅助操作。 电极(刀头、剪、钳、镊、针) 100.00
骨科手术导航引导 3317000013 应用计算机导航系统,通过术中或术前采集手术图像,术中图像注册,手术工具连接指示器,通过计算机系统采集现场数据计算显示手术工具与手术骨骼的位置关系,并显示在屏幕上,达到手术导航的目的。 700.00
肿瘤热消融治疗 331800001 指采用激光、射频或微波消融等方法,通过经皮或开放手术方式毁损肿瘤。所定价格涵盖穿刺或切开、置入电极、消融治疗等手术步骤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引导。包括激光、射频、微波消融。 消融电极 2000.00 1.与其他手术同一切口开展的热消融治疗,该项目减半收费。2.一次消融多个肿瘤病灶时,自第二个病灶起每个按20%加收(与其他手术同一切口开展的热消融治疗,按减半后标准加收),加收不超过5次。3.原“s321000008经皮穿刺肿瘤射频消融术”项目取消。
红外线治疗 340100001 包括远、近红外线(含sT、TDP、N光及红外线光浴治疗)太阳灯治疗、近红外线气功治疗、红外线真空拨罐治疗、兰光照射、远红外线医疗舱治疗 每个照射区 12.00
可见光治疗 340100002 包括红光照射、蓝光照射、蓝紫光照射、太阳灯照射 每个照射区 14.00
偏振光照射 340100003 每个照射区 12.00
紫外线治疗 340100004 包括长、短、中波紫外线,高、低压紫外线、水冷式紫外线、体腔紫外线,凡是紫外线照射或红斑试验,生物剂量测试等均属该类,光化学方法 每个照射区 15.00
激光疗法 340100005 包括原光束、散焦激光疗法 每个照射区 15.00
光敏疗法 340100006 包括紫外线、激光 每个照射区 15.00
电诊疗 340100007 包括直流电检查、感应电检查、直流一感应电检查、时值检查、强度一时间曲线检查、强度一频率曲线检查、中频脉冲电检查 每块肌肉或每条神经 15.00
以上收费标准参照:A:豫计收费[2001]1018号 B:豫计收费[2002]527号 C:豫发改办[2004]145号 D:豫发改收费[2004]1307号 E:豫发改收费[2005]146号 F:豫发改收费[2005]1378号 G:豫发改收费[2005]1379号 H:豫发改收费[2006]1714号 I:豫发改收费[2008]60号 J:豫发改收费[2008]1830号 K:豫发改收费[2010]230号 L:豫发改收费[2011]2377号 M:豫发改收费[2013]228号 N:豫发改收费[2014]1647号 O:豫发改收费〔2017〕86号 P:豫医保办〔2019〕46号 Q:豫医保办〔2020〕10号 R:豫医保办〔2020〕48号 S:豫医保办〔2021〕8号 T:豫医保办〔2021〕9号 U:豫医保办〔2021〕26号 V:豫医保办〔2021〕27号 W:豫医保办〔2021〕38号 X:豫医保办〔2021〕63号 Y:豫医保办〔2023〕4号 Z:豫医保办〔2023〕7号 AA:豫医保办〔2023〕8号 AB:豫医保办〔2023〕9号 AC:豫医保办〔2023〕12号 AD:豫医保办函〔2023〕8号 AE:豫医保办〔2023〕59号 AF:豫医保办〔2023〕86号 AG:豫医保办〔2023〕101号 AH:豫医保办〔2024〕49号 AI:豫医保办〔2024〕57号 AJ:豫医保办〔2024〕82号 投诉监督电话:0371-58680103